以色列民似乎沒有意識到神不喜悅他們的行為或態度,竟問:「我們說了什麼話頂撞你呢?」神回答說:「你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、把行惡的人當作偶像、試探我的主權、以為你們這樣的行為得以逃脫 。」
他們顛倒了神國度的倫理觀。人們不再謙虛,而更注重自我價值和自我表現;不再追求公義,而以世界價值觀為規範;不再強調神的恩典和慈愛,而強調只服從規條;不再承認神的絕對主權,而以世界的體系或人類的權威取而代之。
無論是在瑪拉基時代,或是現今時代,追求個人或集體利益都成了人們推崇的價值和目標;無論是在教會還是社會,都出現這種以利益為至上的現象,取代了對神的敬拜和對他人的關懷。
我們必須做什麼呢?zedim(狂傲)不僅僅是個人的問題,而是一個集體的罪惡,我們該如何為共同的罪悔改呢?首先要從我們個人到教會群體,都歸回到神的道路,並且將屬神的倫理滲透到社會各層面,將基督的光帶到世界。